水污染問題不只是農村的問題了,因為很多農產品與水有關,這是整個國家的問題。
環保公司熱情高漲
國內的環保公司也紛紛爭搶鄉鎮污染治理的“大蛋糕”。國內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相對來講是比較高的,而對農村鄉鎮污水處理,現也采用相同的標準。國內的環保公司,有不少已經開始走上所謂“資本運作”的路子,將項目做大,做全,通過融資做成BOT的項目,做一個項目就相當于開了一個“小銀行”。
鄉鎮污水處理廠能正常運行嗎?現實嗎?
我們家鄉的鄉鎮,也開始建議所有的鄉鎮都要建污水處理廠。我初初地翻看了一下北京某大公司的處理方案,每個鎮要建一個污水處理廠,每個鎮的污水處理量按每天2000噸計算,總投資要近千萬元,噸水投資高達4000元,一噸水的處理運行成本高達2元,其中財務成本一噸水就要0.5元。若對于以農業為主的鄉鎮,幾乎沒有工業生產,有些鄉鎮,教師和公務員的工資都克扣,你能要求他們每天花費4000元搞好污水治理嗎?若鄉鎮的污水處理工程真的這樣搞,就只能做假了。最大的可能是騙取上級政府第一次投資后,做一個半吊子的爛尾工程,或工程做好了而不會正常運行,這種現象,在我國的廣大欠發達地區不少,甚至有些縣城的污水處理廠都沒有能正常運行。
怎樣實事求是的解決呢?
若實事求是地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應該因地制宜地設定當地的廢水處理排放標準,污水處理廠的目標,就是用較小的經濟代價,來最有效地削減污染負荷。
對欠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的鄉鎮污水處理廠,工程報價只能設定在上述報價的四分之一即可(即1000元),且運行成本也應控制在現有運行成本的四分之一(每噸水處理成本0.5元)。也許這樣的污水處理廠,處理出水的個別指標達不到我國嚴格的排放標準,但它可以經濟有效地削減污染負荷60%以上,更重要的是:經濟上能保證它持續運行,而不是現在做假,雖然高標準的設計要求能達到最高標準,但沒有經濟支持就不能穩定正常運行。
根據美國的例子,可以區分對待
十多年前,我在美國也看過幾個小城鎮的污水處理廠,包括一些大學城的污水處理廠,他們就采用簡單的一級處理工藝,按我國現在的污水處理排放標準,這些污水處理廠,肯定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但他們都正常運行。從降低污染負荷的角度來看,污水處理脫除60%的主要污染物,是容易且相對便宜的,脫險率從60%,提高到90%,這個提高脫除30%的代價,要比前面脫除60%的代價還要大,若希望脫除率從90%,提高到99%,有時這個追加的9%的代價,是最初60%的許多倍。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環境敏感地區,可以采用高標準嚴要求,而對于廣大農村地區,與經濟欠發達地區,還是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設定相應的標準,以提高污水處理率,降低總體污染負荷為主要目標。
工業廢水標準制定不合理,逼企業造假
一些工業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顯然也沒有實事求是,做到充分地調查分析研究。如印染廢水的排放標準中,對苯胺的要求是“不得檢出”,按照分析方法給出的苯胺檢出限是0.03mg/L,這就意味著印染廢水,經處理后,廢水中的苯胺濃度必須低于0.03mg/L,才能達到排放標準。目前,國內還沒有一種規模化的處理方法,能穩定地將廢水中的苯胺降到0.03mg/L這個標準。由于染料的一些中間體,或染料經分解后的中間產物,含有苯胺,一般印染廢水,經較好的生化處理后,苯胺濃度可以降低到1-2 mg/L,若出水再經我們開發的深度處理技術——臭氧氧化及曝氣生物濾池強化處理,出水的COD即使降低到40mg/L以下,出水的色度低于10倍,從外觀看處理后水近似于自來水的狀態,其苯胺濃度仍有0.1-0.3 mg/L。國內不少印染廠家與研究單位,對如何使廢水中苯胺經處理達標排放進行研究,仍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制定并嚴格執行這樣的標準,要么關閉大量的印染企業,要么逼迫環境監測單位或相關印染企業造假。后續的副作用還包括讓企業覺得,認真處理與不處理,都不能完全達標,企業就不將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廢水的處理效果,而是放在如何走關系上,這將使環境監測與環境督察單位的權力尋租空間加大,也容易產生更多的“小官巨貪”的腐敗分子。
網友聲音:
網友A:憑什么不為農民著想?對企業都應執行高標準,多出部分讓排污企業買單
1. 工業比較少的農村鄉鎮污水。意思是污水的污染不嚴重,還是嚴重?
(1)情況1:如果因工業比較少,污水的污染還很嚴重,就說明企業排放污水就沒有標準或標準極低。在這樣的鄉鎮建污水處理廠,同時要預先處理這種“比較少”的企業排污問題,高標準地設立對這些“比較少的企業”的排污要求。同時,建立的鄉鎮污水處理廠所處理的污水,就不會那么污了,同樣可以用高標準來要求污水處理廠的水處理,多于1000元的污水處理費,由排污企業承擔,這是企業必須承擔的環境責任,不能讓當地老百姓承擔它的“外部性”代價。大家判斷一下,這種類型完全屬于把還沒有被污染或很少被污染的山清水秀的“原生態環境”用“比較少的企業”搞臟搞惡臭糟蹋掉的地方。
(2)如果因工業比較少,污水的污染也不十分嚴重,那么先從排污企業這個源頭制訂對排放污水的高標準要求,同時若建污水處理廠,也用高標準建設,若還高于1000元成本,多出來的由企業支付,讓排污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有什么不行的。
(3)這兩種情況,若企業都不承擔多出來的污水處理成本,企業就不要在這里辦了。這里就山清水秀了,根本用不著污水處理廠了。
(4)當地人的發財致富的生計怎么辦?發展非污染型企業、發展生態農業等別的產業。您不用擔心,只要共產黨想在這個地方搞生態文明建設,就一定會搞起來,不一定非要需要你們的跟污染排放企業如影隨形的環境污染工程處置設備,這個地方才能發展起來。現在已經不是工業化初期,大家爭搶著想去拿命換錢、拿病換錢的時代了,除非當地領導是個王八蛋,非要發展排污企業。
2.印染企業苯胺的問題。
(1)采用生態系統管理的思想,流域治理的思想,考慮與苯胺有關的企業(不止印染企業)的布局問題,水源地、河流上游等不得布局,如有,搬遷到下游,尤其是對人類水源地沒有影響的下游地區;
(2)其他國家的標準中,也不可檢測苯胺嗎?我不信。
(3)不掙跟苯胺有關的錢,當地領導人會死嗎?憑什么拿當地老百姓當小白鼠。
3.局限在一個個小地域的案例,這些個小地域既不是一個流域,也不是一個生態區域,拿當地領導的5-10年1-2屆的政績當最高利益——不愿意放棄通過發展污染型企業短期快速致富的發財夢,不惜給當地造成其下臺后長遠持久難以治理的污染遺產。你們做環境工程末端治理的科研技術人員,與地方政府領導通過上馬污染型企業的業績追求、與污染企業的業績追求是目標協同的,你們的工程技術設備,就是這些污染型當地社會發展道路和污染型企業的吉祥物。標準降低,除了對企業有好處外,對誰都沒有好處。
4. 盡管我出生和生長在城市,但是我認為農民跟我們城里人一樣有同樣的人權和環境權利。如果沒有能力和經濟實力把他們的水污染治理標準提升到跟城市一樣的水平,就沒有權力去建立工廠污染他們生活環境中的山山水水。我們所有的糧食、蔬菜、奶制品等來自農民的勞動,來自農村鄉下水土的滋養,把農村污水治理的標準降低,就是從源頭上把食品安排放棄了,從對城里人來說,也是百分之一萬不對的。
網友B:政府需反思,管理還需靠政府
關鍵還在于各地方政府只喜歡弄幾個所謂能賺錢龍頭企業來支持,而缺乏企業生態鏈的意識,各企業寧可把總收入的1/3甚至更多用于廣告、拉關系等,而不愿意投入到污染物治理上。政府如果不反思為什么國家的錢都裝入各層次腐官私囊里、沒有用于實處,而聽信專家學者的一面之詞那將繼續糟糕下去。
產業鏈的形成、包括污染處理不都是提供‘新的就業’機會么?創新驅動發展----這個流行口號下誰去琢磨如何創新呢?企業整體創新顯然有必要,而更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創新’
非典時期剛開始的遮掩導致了疫情泛濫。下狠手一陣(自然包括GDP下降)也就解決了。對于政府/國家/未來,長痛不如短痛,如果真得到了需要關停改制大量企業,那么就得下狠手,犧牲掉這代一代吃過飽亂來的家伙們也是值得的.
網友C:我們需要民間組織
環境是公共產品,它的使用和治理,需要各利益相關方真是意見的參與這我倒是贊成。只是企業有點慘了,要是居民——企業之間還有個中間協商機構就好了,不然村民行為很容易變成暴力破壞。所以,民間組織、公民社會,是現在這個時代,所必不可少的。
農村污染治理確實是這問題:農村污染小而分散,匯集——隔柵——加藥絮凝——濕地(平原)或土地滲濾系統(丘陵山地)是最實用的辦法,盡管可能出水不是特好,但當地的環境容量還可以支持,你想正正規規全套做沒錢沒人,規模太小了微生物生態也很不穩定的。
網友D:這實際是個最佳決策問題。
朱老總說過:“寧可頓頓饑,不可一頓無"就是這個道理。戰爭年代、艱苦年代,食物不足,但做好計劃和儲備,半飽或7、8分飽,要比幾頓飽飯后沒飯吃了強。這實際是個最佳決策問題。
網友E:標準未必是過高。
標準提高了對新技術是機會,成本確實暫時性的提高了,但長遠看可能更劃算。可能有些觀念還沒轉變過來,所以覺得是問題。
網友F: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制定要接地氣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制定如果不接地氣、沒有可操作性,而只有可炒作性,在實行如果中大面積的不達標,剩下的可不就只有蒙混過關或者法不責眾了?
網友G:汪老師說的較多是對的
比如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等費用問題,做不到就不能虛報和造假。還有如有的指標目前所設值可能過低,而實際的設備還沒有多少能跟上的等。這是矛盾之處。那么是把少部分標準調下來呢?還是把設備技術水平提上去呢?看來兩者都需努力。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所定的標準不見得很高。原因是,當一條河排放某類污染物為一個量q, 它按國標是達標排放,可以不污染某河;多了一個排放此類污染物的廠,其排放量為2q,也不會污染某河,后來達到4個,合計排放量為6q。此后,又多了10多家排放某類污染物的廠,共一天內排放到此河里的那類污染物的總量為30q,則同是這一個環境容量的河,那這么多的排放量其實就遠遠超出了其容納量,污染了。這與這個河的流速等有關,加入此河流速慢,那么污染物沉淀下來,則可能污染問題就是復雜的。這個問題在2007年這樣我講過,兩年多之后,在武漢參加第十三屆國際水環境大會,王浩院士在會上也這么講。看來,不是一個廠達標就可以的,還要看同一地區排放污染物的廠的數量。此話,咋一聽似乎不對,只要達標,多少廠都可以。但是實際還是有些不同的。因此,標準定得松了,加上中國的排污的廠在多了,可能也啰嗦。污染還是在那。因此,標準也可暫不管它,看看嚴管是個啥效果,我認為嚴管是對的。可能拆掉過多產能的廠,同時對各小區域環境容量做好評估,合理布置產業也很重要。當然嚴管里就含了汪老師所說的防止造假和浪費資金等方面。
網友H:政策投資是否能夠真正落實?
現在的城鎮化建設,政府投資很多,大基本應該都被豆腐渣工程商承包了,有次回老家剛好碰上給老家通自來水,所有管道全部是劣質塑料管,通到每個家的管子用手都能輕輕撕爛,塑料管的氣味很大,過年回家,就聽大管道已經爆管幾次了!每家的水表都是全塑料制品,我還專門去市場上問了下,價格30元,但在農村每戶要付120元,遠離大城市的下面全爛透了沒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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