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藻的生物防控-
經過多年對藍藻治理與防治的經驗,我們整理出五種藍藻治理方法:化學消殺法、抗生素消融法、物理打撈轉移處理、限制因素控制法(除磷法)、生態防控法。
1.化學消殺模式
典型代表是用硫酸銅和三氯異氰尿酸(或漂白粉)合劑在水體下風潑灑,分兩次間隔幾天使用,基本上可以殺死絕大部分藍藻。
但該法存在問題:藍藻死亡后會導致水體產生藍藻毒素,影響水質,必須配套采用解毒素,防止水生動物中毒出現的死亡現象。
2.抗生素抗生素消融法
因為藍藻屬于一種原始真核生物,細胞壁外圍包裹膠質層,在膠質層內外生存著一些與藍藻共生的細菌。只要把這些共生細菌殺掉,藍藻就不攻自破了。
藍藻在進化的過程中分化出了兩大類別:
一種是獨立生存的個體(如顫藻、螺旋藻、魚腥藻等),其膠質層內外共生細菌可能是革蘭氏陽性菌,這些細菌對青霉素特別敏感。在下風口直接潑灑青霉素藥液,即可達到殺死藍藻的目的(可能要連續幾天在池塘下風處潑灑)。
另一種是很多個藍藻個體營群(如銅綠微囊藻)生活在一起,外面有一個共同的膠質層,在膠質層共生的有革蘭氏陰性菌,這類細菌對紅霉素特別敏感,可用紅霉素或羅紅霉素將藍藻殺死。
處理后的藍藻也會產生藍藻毒素,需要進一步處理。
3.物理打撈轉移處理
該法比較簡單,在下風口處設置藍藻打撈機(如歐保環境的藍藻打撈設備),將漂浮藍藻匯集后轉移到藍藻處理設備中進行二次處理,可以使陸地異位處理設備,也可以是水中原位處理設備,處理方法簡單直接,對水體毒害作用小。
存在問題是,異位處理投入高、且后續治理費用高,適合超大水體藍藻的治理,如太湖藍藻治理站。原位治理適用于小型水體,但該類水體藍藻量少,季節性爆發,系統需要兼容,如歐保環境控藻技術。
4.限制因素控制法(除磷法)
目前研究表明,在國內藍藻的限制因素主要是“磷”,因此,通過控制磷元素可實現藍藻抑制。目前地表水中除磷方法,主要采用除磷劑,其化學有效成分與水體中的磷酸根反應,生成沉淀物沉降到水體底部,實現磷去除,達到抑制藍藻過度爆發問題。
存在問題:通過對市面上多種除磷劑使用效果表明:
①除磷劑吸附磷沉到水底,但由于其與磷結合的機理不同,產生的沉淀物容易二次釋放;
②有些除磷劑本身富含有機物,會增加水體富營養化;
③除磷劑中的膠體態懸浮物導致沉降困難,降低了水體透明度。
因此,在自然環境下,除磷劑需要形成穩定難溶物,使所處理的磷長期固化在沉淀底泥中,不產生二次釋放污染的問題。
在眾多除磷劑中,我們發現Phoslock鎖磷劑能有效解決這個問題。
Phoslock鎖磷劑由稀土鑭與膨潤土為原料制備而成,潑灑水面后在下沉過程中,利用膨潤土結構中的鑭與水體中磷酸根螯合形成穩定的磷酸鑭稀土礦沉淀物,該沉淀物一旦形成,在自然環境中不再釋放,同時沉淀物沉入水底后覆蓋底泥表面,形成活性鈍化層,繼續與底泥內源釋放的無機磷螯合,實現內源控磷。
5.生態防控法
生態防控法是在生物防控法基礎上發展而來。生物防控法就是生物競爭法。
藍藻與一種或一類細菌互利共生,那么在水中一旦有益菌占了優勢,藍藻就會死亡。并且被有益菌在有氧環境下分解掉,不會產生藍藻毒素,不會對水體和水生動物產生負面影響。
生物防控法存在問題:該法整個過程水環境不會產生劇烈變化,但需要一定的時間,見效會比較慢。
為應對這種問題,發展了生態防控法,由于外來物種對本土物種有致命的打擊,因此,我們在實際應用中,不引進外來軍中,重點是培養本土有益菌株,通過生態浮島、生境填料、水循環曝氣設施等組合法配套微生物倍增菌方實現本土微生物短期內大量繁殖,實現控制藍藻的目的。
ZIPBIO生物倍增菌方(生物蠟塊)根據所放置水體的特定水質,原位實現自培菌功能。具有自培自擴的特點,減少和控制雜菌的繁殖,所以培養的細菌更具有針對性,對有機物的去除效率高于接種培養;另外,對進水中存在的抑制物質適應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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